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
2、省市毕业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4、《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
5、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人才开发中心的,由人才开发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亲友家的,由亲友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和提供户口薄、房产证;本人在杭拥有住房的,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6、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7、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证明(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办理程序:1、凭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正式(合同)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2、填好表格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材料一并交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受理后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
三、省级在杭单位人员进杭落户
申报条件:
1、经省人事(劳动,(劳动合同制工人转移工作单位通知书))厅批准,外地调动进杭在省级单位工作;
2、大专以上学历(包括成人教育),年龄按杭州市现行户籍政策执行。
提交材料:
1、省人事厅调令(省劳动厅批文应附劳动聘用合同);
2、学历证书;
3、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薄;’
4、在杭落户证明〔落户在人才开发中心的,由人才开发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亲友家的,由亲友户主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和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本人在杭拥有住房的,提供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证)〕
办理程序:当事人持上述材料到市公安局户证办证中心申请,填写《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交市公安局户证中心办理。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意见。
四、外商投资入户
申报条件:1998年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缴纳税收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每投资10万美元外资可办理一名企业管理人员进杭落户。一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投资者申请聘用外地人员户口进杭报告(需投资者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