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审核与考核
1.材料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收到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我校考核学生名单,并于2016年4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参加我校考核考生需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规定,在我校网络支付平台网上支付测试费100元,并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见我校四月份公布的学校测试公告http://zs.whut.edu.cn/)。
2.学校考核
学校将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以笔试和学科专项测试或特殊专长考评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能力测试(满分300分),侧重于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能力等。
笔试后,对于A类计划的考生,学校将以面试形式进行学科专项测试;对于B类计划的考生,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根据考生提交材料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进行特殊专长考评。
报到及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届时参加学校考核考生须携带高中阶段所有获奖证书、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要求见我校四月份公布的学校测试公告http://zs.whut.edu.cn/)。
考核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考核地点为武汉理工大学。
对来自全国83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农村优秀特困生,经由考生本人申请,我校审定,资助考生到校测试部分费用。
3.资格认定
对于A类计划考生,学校先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要求,再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和学科专项测试成绩之和)排序划定合格线,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对于B类计划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和特殊专长考评成绩之和)排序划定合格线,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我校将于6月22日前在本科招生网公布入选资格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七、录取办法
入选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A类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只能填报材料类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体检合格,学校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