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先说前途账:适龄青年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可塑性很强,在这个人生的黄金期,如果到部队这所大学校接受系统的教育、严格的训练、情感的培育、意志的磨练,能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培养良好的个人习惯,提高综合素质,为今后的人生道路奠定良好的基础。义务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程)、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服役期视同为工作年限。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
再说经济账: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军人的待遇在近几年有了很大提高。适龄青年入伍后,吃、穿、住等生活费用全由国家负担,同时享受各种福利和津贴。例如,列兵期间,津贴500元/月;上等兵期间,津贴600元/月;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优待金,标准为:农村义务兵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0%;城镇义务兵为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按照我市统计局公布的结果概算,目前标准农业户口为5900元/年,城镇户口为5400元/年,回到地方后还可领取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标准为:义务兵4500元/年,两年共计9000元,改选士官后每年再增加1800元。以服役两年义务兵为例,除吃、穿、住等生活费外,其两年的纯收入大概为3万多元。退役士兵还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申请,自选专业,免费参加定点教育培训机构主办的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期间学杂费、食宿费、技能鉴定费予以全额补助,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培训3个月的补助3000元,6个月的补助5000元,1年的补助8000元,2年的补助15000元。
问:大学生入伍后,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每年6000元进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进行补偿和代偿,本科毕业生最高可获得24000元学费返还。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治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学费减免。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行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另外,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还可直接提拔为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