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携带材料
1、《新生录取通知书》。报到时将《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交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检查审核。
2、学生纸质档案。新生凭高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或毕业中学领取密封后的学生纸介质档案,报到时交所在教学系。
3、户口迁移证。新生户口可自行选择迁入或不迁入学校。选择迁入学校的,必须持当地派出所签发的国家统一印制的防伪《户口迁移证》,其姓名、出生日期等内容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迁入地址统一填写为“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选择不迁入学校的,以后不再办理转迁手续,且毕业时涉及户口迁移的问题由学生自己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4、党、团员关系介绍信及相关材料。
5、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0张。
6、被服行李等生活用品自备。
7、要特别注意各类证件上的信息必须与学生录取通知书和档案信息一致,不得使用同音字、错别字。
三、办理缴费
新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厅审批标准执行。为了方便学生报到注册,简化手续,学校财务处集中收取的款项采用银行批量代扣代缴方式。新生可在9月5日前,将财务处集中收取的款项存入学校发放的校园卡内,报到时直接到所在教学系领取收据,办理入校手续。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见本须知附件1。
四、温馨提示
1、学生校园卡供缴纳学费、发放奖学金、勤工助学金、生活困难补助、银行存取款等使用,学生务必妥善保管。校园卡使用办法详见本须知附件2。
2、根据国家政策,各省(市、区)都在开展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随本通知附带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3、新生报到期间,学校在孝感火车站和孝感客运站设有迎新接待处,新生可直接与我校迎新接待处联系。学校在其他地方均未安排接待站点和人员,请不要轻信他人,谨防上当受骗。赴校途中请注意安全,谨防证件、钱物等被盗或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