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迁移证要求:迁移证应打印清晰,不得有任何涂改;迁移证右下角应盖有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缺章或不清晰不能入户(注:《户口迁移证》必须是2015年及以后印制才属有效,迁移证右下角有印制时间);
(4)入学后,凡是要申请迁入户口的同学,上交《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至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按照保卫处下发的户口迁移办理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大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除毕业离校或者学籍异动(退学、转学等)外,其他情况一律不得把户口迁移出学校。
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更改户籍关键信息。新生应仔细检查迁移证上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项目信息,须与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档案完全一致,否则不能入户。
5、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新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凭考生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或毕业中学领取密封后的考生纸质档案。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档案并自带到学校,入学后一周内上交学院。少数省份由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或毕业中学统一邮寄档案。各省具体情况请新生遵照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6、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向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建立了完善的资助工作体系,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如许家印奖学金、宝钢奖学金、首安创新奖、濮耐奖学金、冶机77奖学金、武汉上饶商会助学金等)、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临时困难补助等。
另外,凡被录取的特困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宜可查阅《国家资助助你飞翔——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新生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学校提供的资料如下:
(1)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缴费户名:武汉科技大学。
(2)缴费开户行:
a.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武汉市建一支行,行号:846698(适用于湖北省内学生办理);
b.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武汉市青山支行,行号:104521004074(适用于湖北省外学生办理)。
(3)缴费账号:5703575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