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位于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其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7月,获批开展双学士学位培养工作。
根据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校区4个,校园面积1248亩,“升本”时核定本科招生规模4000人,实际在校生4503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347人、专科生152人,“招改”试点学生259人,全日制自考助学生1745人。
湖北警官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总面积147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5425万元,设有法庭科学、电子取证、交通管理等27个专业实验室、29个校内实战训练点和22个校外实习基地。
湖北警官学院还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湖北省政法委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湖北省派出所长培训基地”和“湖北公安民警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