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2015年12月22日,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各转入学院工作方案(包括各转入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等)。
3、转专业学生申请:2015年12月23日——12月28日,由学生向转出学院提交《湖北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转出学院审核后由学生本人交至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
4、转入学院统计转专业学生信息及命题:2015年12月21日——12月28日各转入学院统计转专业学生信息后送往教务处,并组织相关老师按照《湖北师范学院试卷命题要求》进行出卷。
5、公布考试学生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12月30日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参加转专业考试的学生名单、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相关信息(具体面试考试时间、地点由各转入学院负责)。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报名转专业学生参加考试,不得无故缺考。
6、组织考试: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6日,学生携带身份证、考试证和学生证参加转专业考试。
7、转入学院审核:下学期开学前一周,转入学院对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湖北师范学院转出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纸质档(签字盖章)送往教务处学位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流程
1、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务处结合学生考试成绩和转入学院意见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同时将名单上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在教务处网站上对审核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学校将组织复查。
3、公示结束后,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在一周内集中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五、其他事宜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转专业工作,优化考核内容和方案,规范程序,细化管理,严格审核。
2、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好公开、公平、公正,严禁违规违纪、暗箱操作。
3、各学院要对转出学生做好引导咨询工作,要组织多种形式的专业思想教育工作,让学生充分认识和了解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发展前景,杜绝盲目转专业现象。
4、学生提交申请前须认真查询拟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了解相关的学习课程。学生填写申请表前必须与家长进行沟通。申请转入的专业只能填报一个,被批准转专业者,不得申请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