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声誉:学校的办学成就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多次受到国务院、国家民委及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民族体育模范集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省级平安校园”、“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民族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先后多次报道了学校的办学事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教育部、国家民委等国家部委、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多次来校视察,对学校的办学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发展目标:“器大者声必闳,志高者意必远”,有着70多年辉煌办学历史的湖北民族学院,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校教职员工正积极落实中国共产党湖北民族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抢抓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之机遇,切实走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内核的内涵发展道路,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努力把湖北民族学院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的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