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2)

湖北高考2018-07-12三水老师

转学的有关事项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学生转学,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本校学生要求转学时,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北省学生转学审批表》及有关附件,经教务处批准,拟转入学校审核报批。具体手续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学生转学的手续,一般在每学期末申请办理,以保证学生在新学期到转入学校学习。

(三)外校学生要求转入本校者,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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