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进改革,确保平稳过渡,湖北省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思路,先试点再推广,具体步骤是:
2016年春季学期在部分市州高一学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从2016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2017年在部分市、州高一入学新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点,两项试点均不与当年录取挂钩;
2018年在高一入学新生中整体实施、全面实行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21年,实现‘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基本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湖北特色的考试招生制度。”
湖北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