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体检、新生资格复查等工作。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邮编:430200
联系电话:027—59367521
学校网址:http://www.wtu.edu.cn
第二十二条本招生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北高考2018-08-30才子老师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体检、新生资格复查等工作。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邮编:430200
联系电话:027—59367521
学校网址:http://www.wtu.edu.cn
第二十二条本招生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