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户口迁移证》和《户籍证明》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等有关内容须与录取通知书和档案一致,原住址与生源地的省份必须一致,并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请认真核对,如有错误,应及时更正,否则无法办理入户手续。
(3)拟办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前,请将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原户口簿上本人页复印留存,以备办理其它手续(如助学贷款或者邮政及其他银行的借记卡密码修改等,原件因提交公安部门办理入户审批,将不再借出)。
(4)学校仅在新生入学时(入学当年9-11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入学后或毕业就业时涉及户口迁移问题,由学生自行处理。
4.公安类的治安学、侦查学、侦查学(职务犯罪侦查方向)、边防管理专业的新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司(政)法院校提前招生专业考生政治审查表》(样表见附件2)由毕业学校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
5.了解学校学费及其它费用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见附件3)
6.需要办理学费缓交(即绿色通道)和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助手册》规定的程序及所需的资料办理。需要详细了解国家和学校的全部资助政策和助学措施的,请参见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单行本《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与《资助手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印制)。
四、新生来校报到时请带齐以下资料: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纸质档案、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党员(预备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档案材料、政审材料(公安类新生)、资助证明材料等。
1.密封自带的纸质档案、团员证和团员档案,到校后及时交给所在班级辅导员,将档案交给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老师,学院汇总后统一交到学工部档案室。
2.党员(预备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密封自带组织关系档案材料,入学时交所在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老师,辅导员汇总后交所在学院党委。
3.公安类治安学、侦查学、侦查学(职务犯罪侦查方向)、边防管理专业的新生,按要求填写好《司(政)法院校提前招生专业考生政治审查表》,入学时交给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老师,汇总后统一装入新生档案。
4.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将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交学校保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