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务处审核、汇总全校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后(公示期3天),报主管校长审批,由学校发文确认。
6、教务处根据学校文件,将转专业情况通知相关学院和学生本人,并办理好学籍库中专业变更手续,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相应的信息变更。
7、接到学校转专业通知后,各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应做好学生学习成绩等档案材料的交接工作;转入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各项安排。
8、转专业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9、已转专业学生到新专业学习两周后,若确实不能适应者可回原专业学习,学籍仍变更成原专业。
五、转专业学生的学籍、成绩管理
1、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方能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2、学生在转专业前所修习的课程,其成绩记入新转入的专业。但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第一学期的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如转专业前未修的,应随转入专业的下一年级补修。转专业前所修课程,如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未作要求的,以任选课记录学分。
六、本办法自2007级学生开始施行,原《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武科大教〔2006〕229号)同时废止。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