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警官学院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及开学时间和新生入学指南军训须知
湖北警官学院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前身为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55年初,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承担全国部分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1956年9月,成立湖北省公安学校,担负全省政法干部短期培训任务。1976年6月,学校率先招收优秀知识青年进行中专学历教育。1977年恢复高考后,正式招收高中毕业生。1980年,成立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1993年4月更名为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建校63年来,学院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培训了各类专门人才六万余人(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现占地面积992亩,包括四大校区:学院本部南校区、北校区,南湖驾驶培训中心,(随州)实战训练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5320.329万元;图书馆藏书120余万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学院现有教职工508人,其中正、副教授13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29人。多名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和“湖北名师”。学院先后聘请了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50多人为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60余名高、中级警官为实战教官。 学院以“德才兼备、文武双全”为校训,坚持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并重发展,走行业型警察大学和特色性本科大学的办学思路,构建学历型职业教育与职业型学历教育相融合的新型高等教育模式;以“面向实战、贴近实际、务求实用”为教育训练理念,不断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以“立身做人、乐于服从、服务大众”为人才培养目标,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铸造学生忠诚警魂,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业务精通的人民警察。近年来,学院党委班子带领全院教职工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力争把学院建设成为公安机关的警务人才培养基地、警察实战训练基地、警学理论研究基地、警用科技实验基地、警务化管理示范基地,警察文化传承创新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