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住宿费(新生报到统一按四人间标准收费,入校后如有调整,据实结算)鄂价费【2014】44号
四人间1400元/人/年六人间930元/人/年
含每生每月用水3吨,用电8度,含空调使用费。
三、代收费合计:775元/人
其中:
健康检查35元/人次鄂价费【2008】215号
教材及资料预收款600元/人鄂价费【2007】130号文件规定据实收取
军训国防教育费120元/人鄂价费【2007】130号文件规定据实收取
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费20元/人武居险【2010】1号
举例:
2014级音乐表演本科专业的新生存入学校代办的银行卡金额为:学费20000元+住宿费1400元+代收费合计775元+留卡金额1元=22176元。
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1、新生入学时根据学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新生凭盖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和按照公安部统一规定印制的带有防伪标志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户口迁移证》各项栏目填写要求完整、清楚、不得遗漏、涂改;迁移证上的姓名(不含别名)一定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且《户口迁移证》上不能有任何私自涂改现象,否则退回原迁出地派出所或招生处进行更改。迁移我校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2号或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3、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限一栏须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未加盖“户口专用章”或加盖其它印章者无效。学生必须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内交给学校。
4、新生在办理报到手续的同时,需迁移户口的学生将《户口迁移证》及《录取通知书》统一交到各学院辅导员。各学院辅导员于当年10月10日之前将汇总的《学生户口迁入登记表》的电子稿和纸质稿及学生上交的材料一并交到保卫处户政科,10月10日之后不再受理,保卫处办理户口不收取任何费用。
5、办理好落户后,保卫处会根据公安机关的安排将各学院办理二代身份证照相时间通知各学院组织到派出所照相,一般一至二个月本人到派出所验证指纹领取二代身份证。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已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也需要办理本辖区地址的二代身份证。二代身份证的照相办理费用为20元,补办为40元(此费用由学生在派出所办理时交由公安机关)。
6、毕业时学生可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托管部门托管户口或者迁回原籍,学校不托管户口。
7、武汉市户口(含城区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应征入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