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湖北省招委发布2016年高考加分和优录政策,相比于去年,2016年高考加分和优录均有变化。
2016年,加分投档共有6项,包括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农村独生女考生。指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子女。
去年,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取得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者、全国性体育个人项目前6名者,个人申报,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可在高考成绩上加10分投档。而今年这条已被删掉。
另外,还有一个变化就是,少数民族加分范围缩小,去年是所有少数民族都可加10分,今年则只有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才有加分资格,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只是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