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录取检查
省招生办公室及时检查高校提交的预录结果。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高校是否按照招生章程规定的原则录取;高校新生专业安排是否合理;高校完成计划;高校退出考生的原因是否真实合理。如发现高校录取结果不合理,如未按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者顺序安排专业,无充分理由退出考生,录取人员将及时与其协商,要求学校按规定录取,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
同时,未完成计划的高校,经学校申请和省招生办批准,将向社会公布空缺计划,征集志愿者。填写志愿者征集的考生将按规定再次备案和录取。
7、打印录取名单
省级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大学的录取结果打印招生新生名单,加盖省级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章后发送招生大学。
8、填写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后,将录取考生与录取通知书、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起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