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仅供参考,一年多少学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严格按照鄂价费[2006]183号文件及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和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武汉工业学院坐落在白云黄鹤的故乡——江城武汉,拥有汉口常青花园和金银湖两个校区,是以工科为主干,工、管、理、文、经、农等学科协调发展,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特色鲜明的高等学府。 悠久的发展历史——...
学校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依照有关规定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具体招生计划见各省(市、区)招生办主编的招生计划专刊。
第十八条往届生录取依照各省(市、区)招生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2012年学校电气信息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土建类(土木工程、交通工程)、轻工纺织食品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包装工程)、艺术类(艺术设计、动画)专业按大类招生。
第二十条学校第一志愿的投档比例一般为120%,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投档比例可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学校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级差原则,即在第1专业与第2专业设级差1分,第2专业与第3专业设级差1分,第3专业以后的专业不设级差视为平行专业志愿,等效分相同时按英语、数学单科成绩的先后排序;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应在良好以上,报考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第二十四条湖北省的水产养殖学、轻工纺织食品类(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英合作班)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当填报该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在投档线下降分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直至批次线。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给予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奖励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