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招生简章专业及录取分数线结果通知书查询方式说明(2)

黑龙江高考2018-08-02王华老师

2、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 

3、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各专业均不受外语语种限制。录取时,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 

第八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的招生咨询电话查询。考生被录取后,来我院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购买火车票可享受半价待遇。 

第九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十条 解决学生经济困难的措施 

1、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 

2、学院设有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并设有专项资金为学生提供服务。 

3、入学时持所在市、县、区级民政部门的有效证明,可申请缓交学费。 

4、学院建立了奖(助)学金体系,同时设立国家、省、校三级竞赛奖学金,用于奖励各级各类竞赛的优胜者。在国家级、省级、校级竞赛中取得名次的学生可获得300—5000元不等的奖励。 

第十一条 学生公寓环境及收费标准 

学生公寓设有学习室、娱乐室、宽带接线口、电话、衣柜、桌椅等设施。宿费标准按照住宿条件分等级收取,详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喜庆路1号 

邮政编码:161005 

咨询电话:0452-6186020、6186022、18904524900 

QQ 咨询:800170345     

学院网址:http://www.qqhri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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