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八条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在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招生宣传及咨询等相关工作。
第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十条 普通类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口升学考生须参加黑龙江省对口升学统一考试;单独招生考试在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监督下,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教育部审核的计划为准。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院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学院开设英语、俄语课程。
第十五条 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建议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考以下专业: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无色盲、色弱、口吃,身体净高:男生4375px以上,女生4075px以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无色盲、色弱、口吃,身体净高:男生4375px以上,女生4075px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