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科第三批次录取的高校:A段: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B段: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
5.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公安高职(专科)院校和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的航海类专业以及有体检面试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
6.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A段:部分普通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专科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B段: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
注: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各设5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照顾政策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投档(按照志愿顺序),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