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为保证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的新生正常入学,学校为特殊困难的新生建立了入学“绿色通道”。凡被认定是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的新生,凭县(含县、团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特困证明,均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将另行规定时间办理收费。
八、学校助困、助学及奖优措施:
1.绿色通道
为保证不让每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建立了入学“绿色通道”,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均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经济困难新生认定的标准:
以乡、镇(街道)以上{含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特困证明为准。
2.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帮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申办国家助学贷款。
所需材料:
(1)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两份。
(2)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困难出具的证明材料。
3.勤工助学
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得到有效资助,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专门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4.国家奖学金
是国家面向全体学生,对优秀学生实行的奖励,奖励金额8000元/人。
5.国家励志奖学金
是国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金额5000元/人。
6.国家助学金
是国家面向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
7.学校奖助学金
是学校面向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学校奖学金1000元/人。学校助学金450元/人。
8.学生年度奖学金比例标准
年度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按以下等级、金额及比例评定:
特等奖学金3000元/学年,比例为总人数的0.2%;
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比例为总人数的5%;
二等奖学金700元/学年,比例为总人数的10%;
三等奖学金400元/学年,比例为总人数的15%。
9.铁人奖励基金
“突出贡献奖”奖励金额为5000元;
“自立自强奖”奖励金额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