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方面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评价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高中学校要经过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平台,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并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同时,评价情况用于学生自我改进提高、教师指导学生成长和高中学校规范特色发展。
高职
招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
《实施方案》要求,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文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均以原始分数记入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提高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比例,2017年成为主渠道。
高招
2018年新高一启动高考改革
《实施方案》提出,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在考试科目与分值上,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成绩按等级赋分,每个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招生=高考成绩+“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
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实施方案》提出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至多不超过3门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报考科目要求,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只要有1门满足高校报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高校要同步提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在招生时对考生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必须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