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以培养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为主,经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学院毕业生具有参加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职位考试资格,学院毕业生通过考试者将被录用到监狱、劳教所人民警察岗位以及市地司法局及所属单位工作。
学院在哈尔滨、北京、重庆、深圳、广州、大连等地建立了毕业生就业基地,每年负责安置一定比例的毕业生就业。
近年来学院建立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导师制,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引导学生就业实践,提供就业服务,提高了学生的就业质量。每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均达到80%以上。师生之间一对一的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导师制的实施,塑造了省内高职院校独一无二的个性化培养和就业指导模式。
学院建校以来,共为省内外政法系统和社会其他行业培养和输送各类人才1万余名,很多毕业生现已成为省内外基层政法单位和社会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部分毕业生已经走上了领导岗位。
学院被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设立“哈尔滨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站”,进行人事代理,并共同负责为安排在哈尔滨市的外地毕业生办理哈尔滨市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