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人四、专项测试1、学校根据各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组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项测试全程摄像,现场公布测试成绩。2、专项测试时间:2016年3月28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3、注意事项(1)建议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5】1号文件,运动员在专项测试之前须与我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抽检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五、录取办法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应根据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符合该省(区、市)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条件。1、测试成绩优秀的部分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和我校研究同意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但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人数不超过8人;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少数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运动员,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运动员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投档后予以录取,人数不超过12人;3、部分专业测试成绩良好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投档后予以录取,人数不超过18人;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运动员名单、享受政策将于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以内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同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并接受运动员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核。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运动员均录取至经济学专业,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运动员,学校将满足其高考填报专业志愿之一。六、监督机制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451-82519612。2、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运动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七、其他事宜1、学校不安排接送站事宜,参加测试的运动员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如有其他咨询事宜,请直接与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2519740。2、本招生简章由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