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南召招收士官有关政策的公告(3)

河南征兵网2018-11-20李天扬老师

收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有学生档案材料,包括《入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等,招收的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应当有工作期间的档案材料。
  六、户口注销
  从南召县被批准入伍的招收对象,由南召县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不发《优待安置证》,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其家庭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从学校招收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函或者由本人自带通报南召县征兵办公室。县征兵办公室收到通报函后,将通知公安、民政等部门办理招收士官的户口注销、军属优待、退役安置等相关事宜,并将回执传真或者发往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
  七、检疫复核
  招收士官到达部队后,部队将进行检疫和复查,不合格的退回原招收地,具体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办理。部队将及时查验招收士官的学历和职业资格,学历和职业资格造假或者专业与招收计划不符的,经部队大军区级单位批准,退回原征集地省征兵办公室。因学历、专业问题退兵的,期限不超过六十天。学历和职业资格造假的,在首次授予士官军衔前仍可以退回。
  八、入伍待遇
  招收士官首次授予军衔,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进行,其中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招收的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还应将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在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二个工资档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招收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招收士官的被装,入伍后由部队按照新选取士官被装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
  九、退役安置
  招收士官应当至少服现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退出现役。未服满规定服现役年限,个人坚决要求退出现役经说服教育无效的,按义务兵作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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