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能测试。测试检查在公安部组织的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后进行。
1、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
2、面试: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3、心理素质测试:用心理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
4、体格检查: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组织体格检查。
(五)考核政审。综合考试、测试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考核政审对象,由我部组织考核政治审查。
(六)草签协议。对考核政审合格人员,按照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接收对象并草签协议。
(七)档案复审。公安部统一组织对拟接收学生的档案等材料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予以退档,解除接收协议。
六、筛选淘汰
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一)复查复审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淘汰:
1、未在规定期限内到我部报到的;
2、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全的;
3、个人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我部的;
4、个人档案经复查复审不合格的;
5、公安部统一培训期间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二)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或者因政治、思想、身体、心理素质等不适应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七、联系方式
单位:河南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邮编:450008
地址:郑州市沈北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联系电话:0371—6661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