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新《兵役法》以法规形式明确了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后的五项优惠政策。①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②义务兵退出现役,可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在就业时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③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入伍的,享受国家规定减免学费和学费补偿政策。在校生退役后可以复学。④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上优先,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提升为军官。⑤大学生士兵退伍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础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记者: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是怎样规定的?答:简单地讲,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四个优先”政策: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记者:士兵服现役期间的待遇如何?答: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义务兵第一年军衔级别为列兵,每月津贴500元,第二年晋升上等兵,每月津贴600元。士官基本工资(未包括地区生活、高山海岛、骨干津贴等补助),下士第一年为2300元,中士为3000元,上士为3730元,四级军士长为4530元。实行士兵退役金制度。由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发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生以及退役后复学的均实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按照实际缴纳学费的学年,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记者: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答:从今年起,周口市建立了义务兵最低优待金制度,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全市发放的情况看,今年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的标准不低于5000元,城镇义务兵不低于9840元。记者:就廉洁征兵问题请您谈谈看法?答:今年,狠抓廉洁征兵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制定了有效措施,确保周口市征兵工作依法、规范、和谐、高效地完成征兵任务。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我们反映。市征兵办及各县(市、区、场)征兵办公室都将设立举报信箱或举报电话,市征兵办的举报电话已经开通,号码是:8176133、8176203。凡是群众揭发和举报的问题,我们将坚决认真查处,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