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3.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或下载的表格,到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现场确认;
4.目测初审。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5.领取《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将县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青年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登记办法
各乡镇、街道、高中以上学校设立固定兵役登记站,接收适龄男性青年登记表格,并为不方便上网的适龄青年提供网上登记、报名、打印表格等服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在校生、毕业生和其他社会青年,由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负责。
二、应征入伍报名
(一)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至21周岁,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2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0周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年龄为17至19周岁。
(二)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