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学期开学初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针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不同,采取不同措施,分别予以资助。请各位新生将《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附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完整,经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带到学校,以备开学后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助学贷款用(一式两份);
二、国家奖助学金。按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的0.3%评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每年8000元;按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的3%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每人每年5000元;按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的30%评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每人每年30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对我校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发放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年·人;
四、勤工助学。学校设立2000多个校、院勤工助学岗位,每人每月200—300元;
五、校内单项奖学金。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思想道德素质优秀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
六、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开展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新生入学大礼包”、“冬季送温暖”等活动,为家庭发生变故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七、社会资助。设立有“金光集团黄奕聪奖学金”、“众品食业奖助学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等10余项社会奖助学金;
八、学费减免。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对部分特困学生实施学费减免;
九、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新生入学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可凭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贫困证明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后先入学,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政策解决学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