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选报志愿需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查阅《专业目录》说明及其中有关院校和专业情况,重点了解拟填报院校的各项信息,特别是高校的招生章程。章程中有学校招生说明、招生要求以及明确的录取规则。高校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统一公布,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专业目录》中也有相关的网址。
4。填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应注意:通过相应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单独设立批次,原则上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纳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应按自主招生志愿填报。考生如同时符合三个专项计划的资格,志愿可以兼报。
5。自主招生志愿(含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已取得相应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相应的高校志愿。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其取得资格的高校无论在哪一批次录取,选报该志愿必须填在自主招生栏内。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志愿须填报在提前批第一志愿。
6。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其中本科一批和高职高专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本科二批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提前批(除艺术外)、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设4个高校平行志愿。艺术类志愿分本、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2个高校志愿,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艺术类各批各段分别划定专业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7。由于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为解决同一高校专业间因学费标准差别较大等因素而产生的专业生源不均问题,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针对性和投档的有效性,部分高校按学费标准将本校较高学费专业集中单列,排列在本校普通类专业之后;类似情况还有,少数高校将医护类专业、农林矿类等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还有民族院校将限定考生民族的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在同一高校志愿栏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专业,不能跨类选择专业,专业调剂在所报专业类内进行。如报考同一所院校普通类、较高收费类和民族限定和医护类等专业,应按不同院校志愿分别填报。
8。定向就业招生专业(除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外)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定向县(市)招生的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随当批次的平行志愿填报;提前批次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考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同时递交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