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先后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表彰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被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授予“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连续两届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授予“河南省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被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被河南省教育厅表彰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等。
百年弦歌不辍,百年薪火相传。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学校提升办学层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壮美画卷正徐徐展开,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明天将更加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