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遵循考生志愿,并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要求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分别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进行排序;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的平行志愿,省招办按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要求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情况,最终确定调档比例,省招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高校退档或计划调整所产生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其他批次(艺术类除外)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将根据生源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统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的平行志愿,应考虑在高校顺序上保持一定的梯度。其他批次(艺术类除外)第二志愿是平行志愿,只有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起作用,所以考生应把估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第二志愿的主要选报对象,并注意在院校顺序上有一定梯度;专业志愿也应拉开档次,合理搭配。同时,建议考生尽可能填满专业志愿,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以增加录取机会。
(10)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录取时对生源不足的学校,公开征集志愿。届时未被投档且满足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应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可填报。剩余计划量大的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有的学校可能只征集某些专业,考生应进一步查阅《专业目录》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投档依据,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应重新填报志愿。除了艺术类外,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11)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选报一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预科班分专业方向的,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预科班专业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3.艺术类高校(或专业)志愿填报和录取有关规定
艺术类志愿设本科、专科两个批次。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只适用于同一专业组内的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只适用于同一专业组内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