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的考生,所选报的与其资格对应的高校均须填报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内。
艺术类考生志愿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条件的考生可以重新填报志愿。
填报时间:
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报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
第二次在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对口招生志愿。
第三次在7月6-10日,填报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志愿以保存的为准,填报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须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即:由县(市、区)招办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