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招生简章人数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结果通知书查询入口通知(2)

河南高考2018-08-30三水老师

第十三条人才培养: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战略,创造性构建了在全国颇具影响的“四双”工程人才培养模式。2001年以来,完成教育部教改项目8项、河南省教改项目70余项,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0余项。2007年获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率在95%以上。建校以来,向社会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新友、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管理专家买兴普等10万余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第十四条科研水平:改革开放以来,完成国际合作项目、国家“863”、“973”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技攻关、转基因生物重大科技专项等科研课题2882项,获科技成果奖1407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7项。学校培育的小麦高产品种“百农3217”(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百农矮抗58”(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为国家粮食核心区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第十五条国际交流:学校先后与德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美国、英国、荷兰、加拿大等国家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与美国布瑞纳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学、韩国江原大学等开展了合作办学,常年聘有外籍专家任教。

第十六条主要荣誉: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教学改革先进单位、河南省教师培训先进单位、河南省科技创新十佳单位等50余项荣誉称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

第十八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主管招生、教学、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

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第十九条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各招生省份的政策要求,组织开展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安排专人全程参与、全方位监督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及时受理考生及家长关于招生录取问题投诉,认真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