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入选名单确定:
(1)生命科学类、文学类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倍。笔试成绩的60%加上面试成绩的40%为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2)历史类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3)入选考生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级,入选考生名单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且优秀、合格两个等级各占入选人数的50%。
5.入选名单公示:
6月17日确定并公示入围名单,考生可登陆郑州大学招生网或阳光高考平台查询。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1.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河南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且按照河南省招办规定的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填报我校自主招生的相关专业;
2.根据选考类别填报专业,可在本类内兼报,不得跨类选报;
3.优秀等级的考生加30分、合格等级的考生加10分,根据入选考生自主招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与加分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4.通过自主招生的考生,入校后不允许转专业。
六、监督措施
1.在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郑州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网址:http://ao.zzu.edu.cn/、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示网址:http://www.heao.gov.cn/、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4.相关中学应在校内公示推荐学生名单和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5.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371-67781266。
6.考生及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推荐和公示工作,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或相关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