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报考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需登陆开封大学网站,点击进入“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9时到3月21日17时。
2、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报考我校考生务必于2016年3月22日9时至23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完成报考我校的志愿填报,如考生未能按时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完成志愿填报,将被取消开封大学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资格。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二)确认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16年4月6日至4月9日,每天9:00至17:00。报考我校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招生咨询处确认报名信息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来者,取消考试资格。
2.地点:开封大学招生咨询处(开封市开封大学东京大道校区)。
3.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考生报名成功后到学校招生咨询处,按要求填写《开封大学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号(14位)和报名序号。
(4)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和报考专业)。
注: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报名表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六、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考核内容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和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考核地点设在开封大学东京大道校区。
(一)文化素质
1.考核时间为4月10日上午9:00--11:30。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时事政治,一份试卷,总分300分(其中:语文占150分、数学60分、时事政治60分,英语30分)。
(二)职业技能
1.考核时间为4月10日下午
2.职业技能综合素质考核主要采取实际操作或笔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学校聘请专家组成职业技能综合素质考核组,对考生职业综合素质进行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实际操作等能力。
七、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核、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时事政治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三)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20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也不得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
(四)加分政策
加分需按照河南省现行高招加分政策执行,如有考生符合加分政策,需于现场确认时,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凡未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一律不予加分。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