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2)

河北征兵网2018-11-14李天扬老师

、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接收;②学习形式为走读、委培、自费、自学、自考、定向生、专升本、专接本、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以及非国家计划培养的研究生,不接收;③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未获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补考课程累计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被作留级处理或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不接收。  ④本科阶段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硕士研究生,不接收。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身高170厘米以上,每只眼裸视力不低于4.6。 4、年龄条件: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的8月31日,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即198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即198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5、招收岗位:基层部队。 6、服役年限: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申请退出现役。享受待遇标准1、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接收报到后将实行为期1年的入警集训和见习期,见习期享受见习干部待遇。  2、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本科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警官,上尉警衔。入伍、任职及授衔时间均从毕业当年6月30日起算。  3、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接收方式和程序1、报名。有意者请登录"河北消防网"的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个人材料投寄工作。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公安消防部队诚信保证书》,高考或研究生入学时的成绩检录单(即录取成绩底单)复印件,上述两表均需填写院校意见并加盖公章,按时寄至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收到报名资料后,总队政治部根据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网上自动提示报名成功。未收到报名材料或报名信息、材料不齐者不予确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2、考核。按照接收工作程序要求,我总队还要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毕业生将被通知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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