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关于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3)
河北征兵网2018-11-14三水老师
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收程序。招收士官按照报名、体检、政审、专业审定或者专业考核、签订协议、批准入伍、自行报到的程序办理。 招收对象应当本人申请,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在其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 招收对象的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工作,按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进行。 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或者学校进行专业审定,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 招收士官在被批准人伍前,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应当对其进行不少于5天的社会公示。通过公示的,由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批准服现役,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被批准服现役的招收对象,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其家庭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对于其中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迁至学校的招收对象,就读学校凭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与各方签订的《招收士官协议书》,办理其户口注销手续。 五、任命晋升。招收士官的级别确定、军衔授予和晋升,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审批权限下达命令。首次授衔时间统一为当年全军士官选取注册时间。 招收士官首次授予军衔,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进行,其中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招收士官应当至少服现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退出现役。末服满规定服现役年限,个人坚决要求退现役经说服教育无效的,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 招收士官在部队服役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照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 六、士官待遇。招收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招收士官在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二个工资档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招收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 七、退兵处理。招收士官到达部队后,应当进行检疫和复查,不合格的退回原招收地,具体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办理。部队应当及时查验招收士官的学历和职业资格,学历和职业资格造假或者专业与招收计划不符的,经部队大军区级单位批准,退回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应当予以接收。因学历、专业问题退兵的,期限不超过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