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哪些政策优惠? 参谋长:大学生义务兵在享受家庭优待和学费补偿代偿的基础上,还享有很多优惠政策。如:学费补偿代偿实行“当年现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专科毕业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可免试专升本;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算为工龄;退役复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和国有企业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和村居“两委”班子配备同等条件下优先。 记者:刚刚参加高考被大学录取的学生要通过哪些程序才能享受到前面提到的优惠政策? 参谋长: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应征。被批准入伍的学生在高校开学报到时,由家长或本人持入学录取通知书和入伍通知书到高校办理报名,高校负责办理学籍注册和学籍保留,退役后可到原录取高校复学。 记者:今年,我市民政部门全面提升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您能大致介绍一下义务兵服役期间可又得到多少经济实惠? 参谋长:今年,我市各县都全面落实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依据各县的经济发展状况,我市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最高的为12480元/年,最低的为10320元/年;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最高的为8488元/年,最低的为5428元/年。据测算,我市一名义务兵服役2年,可获得经济补偿总额,高中以下学历的:城镇约6.8万元、农村约5.6万元;本科学历毕业的:城镇约9.2万元、农村约8万元。 记者:请问在廉洁征兵问题上,我市今年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参谋长:近年来,我市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制定的廉洁征兵工作制度,实行公开、公正、公平征兵。今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征兵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严明征兵纪律,严格征集规定,坚决查处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征兵期间,市征兵办将派出联合检查组明察暗访,对各单位征兵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和不定期检查。为便于广大群众对征兵工作进行沟通了解和意见反馈,市征兵办专门设立了征兵意见箱、投诉电话和网上邮箱(hdszbb2015@163.com),全程接受大家的监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