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约2000元的标准发放退伍费;下士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约1.3万元的标准发放退伍费;中士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约2.6万元的标准发放退伍费。养老保险约为1.04万元;下士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养老保险约为2.5万元;中士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养老保险约为4万元。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接收安置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与部队发放的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在2年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3年(含)起,每多服役1年按义务兵1年发放标准的20%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