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构建良好环境。考生父母要适用、相互配合考试点疫情防控和检测工作中。社会发展车子和考生父母在专车接送考生后,要立即驶出检测场所周边,依照值勤交警队的指引,将车子行车到特定地址井然有序停车。父母在候考全过程中,不要在检测场所周边集聚,不拥挤附近路面,并搞好安全防范。
(四)特殊情况分配。体温超过37.3℃的考生、与新冠肺炎患者有触碰史但无一切病症的考生及其有疑是新冠肺炎病症的考生(发烫、干咳、困乏等病症),须持七日内新冠肺炎dna检测呈呈阴性的健康证书及《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于7月22日中午13时在场报名参加检测,不按所述规定报名参加检测的考生,将被撤销检测资质,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引单位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