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新改革实施分类考试招生
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逐步建立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机制。
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同时,打通职业教育学生从中职到高职和应用型本科的学习通道,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相互衔接、融会贯通的立交互通体系,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满足经济社会对各层次技能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逐步缩小与京津在本科录取率方面的差距此外,主动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需要,积极协调教育部和北京、天津市为河北省增加本科招生计划,扩大部委属重点高等学校和北京、天津市高等学校在我省的本科招生规模,逐步缩小河北省与北京、天津市在本科录取率方面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