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经按照学校要求将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足额存入我校指定帐号的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准考证》和缴费凭据直接到所在专业报到;未能及时将上述费用足额存入指定帐号的新生带银行卡或现金在报到现场收费处交纳费用,凭 缴费凭据到所在专业报到。
2.报到后,由学校迎新工作人员引导办理各项手续。
3.妥善保管其余材料(包括新生的个人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照片等),按所在专业规定的时间递交。
四、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
根据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新生户口可迁入亦可不迁入学校所在地,新生可自愿选择。
石家庄市内区县城镇常住户口的新生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入学时应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并加盖当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
石家庄市区县以外的新生,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须在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报到两周之后不再办理户口关系。
《户口迁移证》应填写的栏目须用微机打印,同时在备注栏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户口迁移证》的栏目内容必须与本人现用的身份证及学生档案上的对应栏目内容一致,且出生地与籍贯一栏填写地址应具体到县级(如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或河北省乐亭县均可),若有涂改处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无身份证的同学须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未办理身份证的证明。户籍咨询电话:0311-80785822(周二上午8:30-11:30)。
2.党团关系
新生中的中共党员,报到时须携带由当地党组织密封好的入党材料和地方县(市)级以上“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新生中的共青团员须携带团员证。在团组织关系转接栏加盖转出团委公章。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要求:省内、省外学生均开至“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
3.档案关系
河北省内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单位领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档案或个人档案,入学后交所在专业。省外新生按照其所在中学或单位的要求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4.收费标准和缴费办法
(1)学费、住宿费缴费标准如下:学费10000元、住宿费500元。教材费预交400元、校园卡预存100元 饭费。以上费用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15年银行代收费通知单进行缴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