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招生类别
第七条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2016年学校继续实行大类招生、培养改革。考生填报志愿时请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其中文史类、理工类招生类别包含的专业如下:
(一)文史类
1、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师范类招生)、汉语言、秘书学;
2、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学;
3、历史学类:历史学(师范类招生)、考古学;
4、法学类: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
5、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
6、工商管理类: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7、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精品课)(师范类、非师范类兼招)、翻译;
8、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
9、教育学类:教育学(师范类招生)、学前教育(师范类招生)、小学教育(师范类招生);
10、心理学类:心理学(师范类招生)、应用心理学;
11、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类招生)、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二)理工类
1、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招生)、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
2、物理学类:物理学(师范类招生)、应用物理学、空间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3、化学类:化学(师范类招生)、应用化学、药学、科学教育(师范类招生);
4、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师范类招生)、生物技术;
5、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类招生)、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环境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6、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类、非师范类兼招)、物联网工程;
7、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教育技术学(师范类招生);
8、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通信工程;
9、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