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未在户籍地(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本县民族工作部门的证明信和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到报名地县级教育考试部门进行登记,审核无误后,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自2016年高考报名起,必须在户籍地(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即我市具有青龙满族自治县户籍的考生必须回本县报考,才能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招生录取有变化
2016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3月底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4月底前,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审核,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6月7日、8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完成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改进高职专科单招录取办法,在医学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学前教育专业和机电设备类进行单招联考试点。由同类别院校推荐的牵头院校负责组考,成绩供同类别所有院校使用。这些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高职单招志愿增设二志愿,采用征集志愿方式。一志愿为集中填报,二志愿为征集填报。
体育单招考生报名统一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单招考试系统中进行。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所有报考体育单招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严肃考风考纪
我市各考区13个考点均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且条件较好的高中学校,并按照要求,布置考点、考场。统一考点标志、统一考点工作组设置、统一考点公示内容、统一考试实施操作步骤。
我市各考点已完成考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实现了考场视频监控与国家、省、市的三级网上巡查系统的互联互通。
为防范和打击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行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各考点每个考场配备一台金属探测器、钟表和手机信号屏蔽器。
市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提醒考生,参加考试时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时听从监考老师的指令,尽可能避免无意识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