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录取通知书查询,2016年河北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快递什么时候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河北大学 2.学校代码:10075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历史:1921年建校;河北省惟一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大学、“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河北省惟一入选高校。 6.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河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授予河北大学学士学位。 7.办学地址:
校本部: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新校区: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医学部校区: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342号。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设有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具体环节工作。 第六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