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录取。
5、若我院第一志愿录取出现缺额计划,参加征集二志愿录取(征集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为准)。
6、已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填报二志愿,或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
7、通过单招入学的考生不得转学。
8、学院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完成单招工作,学院纪检部门对单招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十一、免试资格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快车教育,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等职业教育单招院校免试录取,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十二、准考证发放及缴费
2016年4月23日-24日,考生到学院现场缴纳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收费标准:150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报考证(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
十三、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南戴河前进路6号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