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若我院第一志愿录取出现缺额计划,我院参加征集二志愿录取(征集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为准)。
6、已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填报二志愿,或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
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办法:考生语文、数学、英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等按120分满分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B等按100分计;1考生也可参加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最后按学考和单招考试二者最高分计算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省教育厅审定结果为准。
8、通过单招入学的考生不得转学。
9、学院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完成单招工作,学院纪检部门对单招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九、免试资格
对于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者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快车教育(毕业生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享有免试入学资格。
十、收费标准
学费: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其余专业5000元/年。
住宿费:600元/年。
十一、学历证书
单招生具有与统招生同等的资格和待遇,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由“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二、奖学金
学院为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强奖学金、广顺奖学金。学生平均获奖率达35%-40%,奖学金最高累计金额可达13000元。
十三、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可在(5月12日)学院录取查询系统确认录取结果。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南戴河前进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