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确保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16年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选拔录取的机制,大力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一)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纪检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学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学院招生办),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办)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单招简章、招生计划和单招实施方案;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备案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试题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安排和培训;负责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报名、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单招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与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严格管理招生录取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录取信息等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布,以透明、快捷的方式告之社会、考生和家长,求真务实,不断推进“阳光工程”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附后)
四、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已参加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旅游管理类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口齿清晰、四肢无残缺等。
五、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